豪华游轮广播词语(游轮开船广播词)

E邮轮网 2022-11-09 06:40 编辑:傅仪 120阅读

1. 游轮开船广播词

门票70元

开放时间:

8:30—17:30

取票地点:

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火炬大坝北端)海上旅游协会售票厅

2. 游轮播报词

轮船到站广播提醒乘客安全到达,现在好了行李和重要物品。

长江上的钱爱无疆牌科伦克伦大型客轮,每到一站都要广播提醒旅客到站后,到站广播还要进行重播我一般在五次左右。。

另外,轮船到站后还要接受当地的自然风光,自贡路无线,方便旅客再次乘船旅游。

3. 游轮开船广播词怎么写

青岛没有直接到大连的船,先要到烟台,才能乘船,所以先乘青岛到烟台的长途客车,跟客车乘务员说好你要乘船,就会把你送到候船厅就近的地方在那儿买票就可以。

中午烟台到大连的船12点半,如果赶不上就坐晚上9点以后的船吧,因为到大连天才会亮不至于半夜。

另外坐船航行时间是标准的6个半到7个小时,最便宜的是散席140,散席学生证可半价,三等四等一般200到300之间,不同的船价格不一样,但是晚上的走的船可能只有散席学生证半价,卧舱不半价。

三等舱就挺舒服了,还有更好的条件,二等和特等舱

4. 游船上的广播

1、船卡:当办理完登船手续,每位游客均会得到一张船卡,卡片上会标有游客姓名。

2、消费:邮轮上的任何消费,除在赌场娱乐外一律以船卡记账,也可以使用现金(美金)交易,不过需到航程结束前一晚或当天清晨才能结算总账。

3、演习:每次邮轮启航时,按照规定都会举行救生演习,游客为了安全,一律亲自参加,以便记住个人救生艇编号以及紧急集合点。

4、行李:行李于上船当天搬进各人客舱后,就不需要再搬上搬下了。直到离舱前一晚,悬挂船公司提供的行李牌,并于规定时间将行李摆出舱房门外,以利于深夜行李员的搬运。

5、离舱:每次航程结束,数百至上千的游客会按照不同颜色的行李牌,听候船公司广播指示离舱。此时,预定离舱的乘客,均被安排在各公共场所安顿等候。

6、晚宴礼仪:邮轮上对于每日晚宴,都会事先通知游客,需要穿着何种服装出席用餐,一般称为“着装代码”,通常的晚宴穿着礼仪有以下三种:正式服装、半正式服装和轻便服装。

7、泳装礼仪:游泳或按摩浴池泡浴前,请于客舱房内换好泳装,在前往泳池的途中应披上外衣,以免有失礼数;回房前,则应于泳池畔的更衣室换装完毕,绝不可全是滴水四处走动。

8、舞会礼仪:参加船上举办的“鸡尾酒会”或“舞会”时,除了“Disco舞会”可以便装出席,其余场合仍应按照上述Informal半正式服装出席为佳。

9、观演礼仪:欣赏演出,因邮轮大都有分批分别用餐或观看表演的规定,故穿着礼仪完全按照晚宴服装的规定即可。

10、排队:排队在邮轮上经常需要,特别是自助餐台,就需要游客多一份耐心,待前一位取完再取;并注意循序渐进,多次少取,不要浪费。

11、就座:遵从邮轮餐厅的座位安排,通常排座按“混合编组”方式进行,将熟悉与不熟悉的乘客凑合同桌,以增加乘客结交各国新朋友的机会。如遇到态度粗鲁或不投缘的乘客,可以要求改善或换桌。

12、享用:邮轮美食琳琅满目,在享用美味的同时切勿大声喧哗,也不要满口食物的说话;如果觉得厨师的料理很赞,吃完不浪费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肯定。

13、访客:邮轮严禁闲杂人等无故登船,即使是船员或旅客的至亲好友,通常也在禁止之列。 

5. 游轮广播词有哪些

一.登船及入住

1.请在开航前两小时办理好登船、入住手续。总服务台24小时为您提供各种咨询和安排,包括您的帐务,饮食和保险箱等。总之任何您关心和需要解决的问题都可以在总台进行咨询。

2、了解您的客房在船上的位置,请您仔细阅读在房门背后的紧急疏散示意图;

3、了解客房救生衣存放的位置,熟悉穿戴程序和步骤;

4、熟悉日程活动内容,选择您自己愿意参加的活动,对您的三峡旅游有一个大致安排;

5、认识您的导游;

6、知道您在餐厅的座位,座位通常是固定的;

7、了船上娱乐的活动和服务设施的区位;

8、保存好您的贵重物品;

9、熟悉游船服务电话号码;

二、岸上观光

1、大三峡(瞿塘峡、巫峡、西陵峡)及其中的景点(如:神女峰)均在船上观看,不需要门票。但观看的位置非常重要,所以要留意船上的广播或服务人员的建议。

2、有的景点需要下船游览,包括丰都鬼城、张飞庙、石宝寨、小三峡、白帝城、屈原祠、神龙溪、三峡工程大坝、岳阳楼、荆州古城等(不同的游轮及上下水游览的景点不尽相同)。每到一个景点,您需要听船上广播和导游的忠告,记住游轮停靠的码头和游轮开航的时间,您必须在开航前返回游轮,切记。

3、在船上您需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船行江中,应该十分注意坠江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小孩。离开房间时(到餐厅用餐或上岸游览),请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如相机等)随身携带,同时锁好房门,常有各类小偷混迹于船上,甚至还发生过小偷与船上工作人员勾结作案的可能。

4、丰都鬼城游览时可乘索道或不乘索道,您需要根据您自己的情况决定,不必盲目听信他人或服务员的建议。

5、上岸游览的景点几乎都需要步行上坡、上台阶,您需要穿轻便一些的鞋子。

6、三峡中风雨难测,所以雨具是必备的物品之一。

7、船上观景时,由于江风较大,春秋季节应备薄毛衣或外套;冬季江上寒冷,应备厚重衣物,如羽绒服等;夏季无碍,但需备墨镜和防晒霜为好。

8、普通游轮上用餐很难令您满意,而且价格很贵,所以购买一些食品(如:各种零食、酒类、矿泉水、方便食品等)上船是必要的,船上也有常用的食品和生活用品出售,但种类少而且价格较贵。

不知道这些注意事项够不够全面 维诗达游轮的网上有这些信息

6. 邮轮开船广播词

如果是夜游湘江的话有两个码头,分别是橘子洲码头和三馆一厅码头,优先建议橘子洲码头比计好。乘坐地铁2号线到橘子洲站2号出口出来就到了,直接导航即可,但是自驾上岛的话需要网上提前登记车辆信息,节假日私家车无法上岛。 开船时间--第一班19:30-20:40 第二班20:50-22:00,建议游玩路线---

旺季建议提前售票窗口取票,取票后先乘坐小 火车到主席雕像,拍照合影,之后到游轮码头吃完饭,等候登船,上船后找到自己座位后,可以先到3楼游轮特设拍照区域拍照,开船后途径的景点都是长沙热门拍照景点,拍拍拍就对了,下船后可以直接坐小火车出景区到地铁口。

【游轮航线】橘洲之星橘子洲码头-橘子洲头-杜甫江阁-渔人码头-橘洲之星橘子洲码头

【取票地址】橘子洲地铁2号线橘子洲地铁站2号出口旁20米处,游轮观光车售票处4号窗口,旺季建议提前1小时前往取票排队

7. 游轮开船广播词视频

渡 船

作者:刘 帆

马老四独自坐在船头发呆。

>>>无声胜有声,颇具“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的意味。独坐发呆的缘由,激发读者阅读兴趣。

渡口的小卖部门前,大半个树荫下,坐着一群人,这是一伙要过江的人,也是马老四的渡客。过渡的人,不管知道不知道,大家都习惯喊他“老四”。

>>>特殊地理位置、特定群体,在不知不觉流露出习惯性的相熟。

马老四有个规矩,不到点不开船。因此,买了票的这伙人,就在岸上树底下拖条板凳歇着。三三两两,也没个队形,惯了,这些渡客,马老四有的闭着眼睛,听声音也能听出来谁是谁。

>>>熟络的称呼,熟悉的规矩,渡客习惯了。闭眼听声能听出是谁,马老四习惯了。当得知早已融进生活的习惯,可能被打破,马老四内心的排斥可想而知。为下文马老四一反常态提前开船埋下伏笔。

渡客们肆无忌惮地谈论一个话题,在马老四看来,可能是一种痛。(“肆无忌惮”被用来写渡客们谈论架桥话题,写出了马老四内心对这一话题的反感、抵触。)马老四的儿子指着岸上的一帮人说:“爹,他们在谈论架桥的事,吴乡长上次过江也说过,这么宽的江,得有一座桥。”(毫不遮拦的谈论,可见此处百姓性格淳朴、率真。)

如果是不知好歹的人,跟马老四说“架桥”的事,或许,马老四会生气。然而,现在说话的是儿子,还有儿媳妇也在船上,马老四心头的气,堵得慌,他看了一眼儿子:“是啊,架桥,做不了水上人家,你就上岸,老马家还有几亩薄田,饿不着。”或许,是担心儿子听不懂,马老四故意抬高了八度声音,冲着青衣江吼道。然后背转身,朝岸上一声吆喝:“开船喽——”

>>>架桥是众人口中不经意的谈资,却是马老四心中难言的痛。偏偏儿子又提及此事,碍于儿媳情面的马老四,忍而不发。只能借谈论儿子的未来和打破常规的行为,宣泄情绪。“冲着青衣江吼道”,何尝不是冲儿子吼,何尝不是冲自己吼?吼得无奈,吼得不甘。塑造人物马老四既有前文静态的描画,也有在对话中的激烈展现;正面呈示、侧面点染有机结合。

这马老四,今儿个怎么回事?离开船时间还有半个钟呢!

众人不情不愿的,一个个从树荫底下钻出来,拎着包,挑着担,牵着小孩,乖乖上船。

>>>渡客们对马老四打破常规的行为充满疑惑,可见平时马老四都是遵守到点开船的规矩,大家早已彼此习惯。可见此处百姓遵守固有秩序,怡然相处。

马老四如今的汽船,虽然比不得电视上海洋里漂浮的豪华游轮,但就在这青衣江,却也是十分地显摆了。比起马老四之前的木帆船,起码,在这往来两岸的渡客眼里的船,在这青衣江,上下游几十里远近,也就他的船最好了。所以,众渡客都喜欢往他的船扎堆。马老四脸上的笑容,据说从新船抵达青衣江那天起,就明显地挂在脸上。

>>>取代木帆船的汽船,堪称青衣江上下游最好的,引来了众渡客的扎堆,也带来了马老四脸上的笑容。“挂”写出人物自豪和喜悦的心情,往昔与现在形成反差。对生活横断面的展示是对长时段、大空间岁月的浓缩重现。

过江从之前的五角到一元,再到今天的五元,说老实话,也没见到几个渡客感到不满。

马老四的腰包日渐鼓起来。这条船能够载多少人,往返摆渡多少趟,整条航线全由他说了算。按理说,赚得也差不多了,停渡也可以,毕竟年纪摆在那里,脸上被江风吹、日头晒,人黝黑,更显老些。

>>>五角到一元,再到五元的船资,昭示着时光的飞逝。也见证了江风吹、日头晒中马老四的坚持。

渡船的航线,是马老四开辟的。不对,航线是马老四家族很久很久以前,在这青衣江上用一条船劈波斩浪开出来的,就是通俗讲的,水上通道。

马老四家族选择青衣江这一段宽阔江面摆渡,是有考量的。青衣江蜿蜒流长,多狭窄江段,这样的地方,往往波涛汹涌,只有这宽阔水面,水路虽然远了点,但是水流平缓,摆渡才比较安全。特别是之前的渡船是木船,为避免狂风骇浪,降低风险,保证人和船的安全,自然是平缓江段适宜。

>>>寥寥几笔,描摹出青衣江古朴的自然美。作者在叙述情节时用简单的笔触回溯过往。这些自然环境不仅是小说的背景,也是关于渡船不可或缺的记忆。回眸往昔,航线和渡船不仅是马老四立身的根本,更饱含着家族传承和记忆。

一年三百多天,马老四的船几乎没有看到停渡的。或许,这也由不得马老四,毕竟,青衣江两岸,走亲、采买的渡客们三三两两地过江,特别是往返的学生伢子,上学没少渡过,哪天停歇过?这使得马老四一家,上岸的机会就很少。采买油盐酱醋茶和肉蛋蔬菜等,小贩们会送到江边来,不甚宽阔的码头,不晓得何时开始繁盛,开圩建市,两岸同出一辙。不同的是,马老四陆上安家的这一头,圩市是农历三、六、九,对岸是二、五、八,两岸物资集散,有所差别,往来互市,才有流通,或许就是这个理。

>>>无心插柳柳成荫。马老四的船几乎没有停渡,自然上岸的机会减少,不知不觉中催生了两岸的圩市。码头从繁盛到开圩建市,充满人间烟火。形成了一幅韵味独具、形象生动的风俗画,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马老四心中的烦恼,又显然不在两岸的圩日不同。刚才儿子的话,勾起马老四心中的不快,是因为传言有板有眼。原来计划架桥,桥址是选择在狭窄江段,为的是缩短里程,减少不必要的投资。但是,上个月,乡长从这里过河,在船上说可能在马老四这一处航道建桥,马老四听说后,对桥址就特别敏感。

“架桥”是这么说,却眼见一直没动工。马老四曾质疑这是要断自己的活路。如此有针对性的设想,马老四不是傻子,随时在盘算上岸过日子的时间,那一天真的来临,马老四的劲道也就没有了。

>>>桥址牵动着马老四的心,乡长的话更是让他不由得做出种种设想。

马老四正准备开船,岸上突然传来呼声:“等一等!”马老四停下来,朝岸上摆手。

岸上的人终于在起航前上了船。

马老四喊儿子开船,自己跑到船尾。

“乡长!”马老四喊道。

“老四啊,我还是喜欢坐这渡船。”

“嗯……乡长啊,我想通了,架桥好,桥通路宽,汽车一溜就过去了……”

乡长好像没听到,径直走到船头,“那年我上学,就是坐着它走上岸的!渡船怎么啦?渡人上岸,好啊!听说你儿子将来要去‘渡人’,做教书先生,那更好啊……”

>>> “渡人”一词发人深省,马老四的“渡人”是送人到岸,解决出行难题。儿子的“渡人”是知识育人,帮助人们寻找更为广阔的天地。乡长与马老四的对话,具有重要意义,揭示了两人各自的觉悟、觉醒。马老四对需要快节奏与高效率的现代文明释怀、理解。乡长对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古老文明,依恋、不舍。《渡船》把握时代脉搏,对生活和社会进行独特的观察,给予人们启示,呼唤实现现代文明和传统文化相融合、共发展。

(选自《小小说月刊》,2021年第3期)

8. 轮船上的广播词

信号

1、一艘客轮在海上遇险,发出了求救信号。

2、我接收到了广东卫星广播的信号。

3、困在山顶的他发出了求助信号。

号码

1) 同学们要记住火警电话号码是119。

2) 这是你参赛的号码,一定要记好。

3) 你没记住电话号码,可以向查询台打电话查问一下。

4) 分手时,他给我留下了地址和电话号码。

9. 轮船的鸣笛声描述

汽笛的声音高低是由他们的频率决定的。

轮船在江、海中行驶,它要求汽笛声音频率低,这样声音的传播范围广,在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能引起其他船舶的注意。

火车在固定的轨道中行驶,速度快,要求声音能够定向传播,采用高频率的声音可以达到这一要求。

至于汽车,喇叭分有电喇叭和气喇叭两种,电喇叭通过电磁线圈不断的通电和断电,使金属膜片产生振动而产生音响,声音悦耳。电喇叭外形多是螺旋形和盆型,广泛应用在各种汽车上。轻型乘用车都用电喇叭。气喇叭利用压缩空气的气流使金属膜片产生振动,外形多是长喇叭形(筒形),声音大且声调高,传播距离远,多用在跑长途的大、中型汽车上,城市内是禁用的。

10. 游轮开船广播词怎么说

世纪传奇游轮周三、周六开船。

11. 登船广播词

1991年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1年修正案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1年修正案是由国际组织在1991年05月23日,于伦敦签定的条约。

正案

(签订日期1991年5月23日)

目录

第Ⅱ—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第20条修正条款 防火控制图

第21条替代条款 消防设备的即刻可用

第28条修正条款 脱险通道

第32条修正条款 通风系统

第36条修正条款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第40条修正条款 消防巡逻、探火、失火报警和广播系统

第Ⅲ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

第18条替代条款 应急训练和演习

第Ⅴ章 航行安全

第17条替代条款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第Ⅵ章 货物运输(替代文本)

A部分 通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第2条 货物资料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第4条 船上使用杀虫剂

第5条 积载和紧固

B部分 谷物以外的其它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6条 装运的可接受性

第7条 散装货物的积载

C部分 谷物运输

第8条 定义

第9条 对谷物运输船舶的要求

第Ⅶ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5条修正条款 证件

增加新的第7—1条 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

(海安会以决议MSC.22〔59〕于1991年5月23日通过)

第Ⅱ—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第20条 防火控制图用下列标题取代现有标题:

“防火控制图和消防演习”在该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在本条之2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3:

“3消防演习应按第Ⅲ/18条的规定进行。”

第21条 消防设备的即刻可用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本条的现有文字用下文替代:

“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况并随时可以立即使用”。

第28条 脱险通道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1.8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现有的本条之1.7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1.8:

“.8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此种公共处所内的每一层应有2条脱险通道,其中之一应能直接进入符合本条之5要求的围闭垂直脱险通道。”

第32条 通风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1.7适用于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下述新的本条之1.7插入原本条之1.6和2之间:

“1.7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此种公共处所应配备排烟系统。该排烟系统应由要求的探烟系统起动并能手动控制。风扇的尺寸应能在10min或更短时间内将此种处所内整个容积的空气排出。”

第36条 固定式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自动喷水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2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将原条文编为本条之1并在新的本条之1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2:

“2 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含有此种公共处所的整个主垂直区域应由符合第12条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作全面保护。”

第40条 消防巡逻、探火、失火报警和广播系统在标题后加入下列文字:

“(本条之7适用于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船舶)”在现有本条之6后加入下列新的本条之7:

“7 如果公共处所跨越三层或更多层的露天甲板并含有家俱等可燃物品和商店、办公室和餐厅等围闭处所,则含有此种公共处所的整个主垂直区域应由符合第13条的探烟系统作全面保护,但该条之1.9除外。”

第Ⅲ章 救生设备与装置

第18条 弃船训练和演习本条的现有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

“应急训练和演习

1 本条适用于所有船舶。

2 手册

每间船员餐室和文娱室或每间船员住室应配备符合第51条要求的训练手册。

3 集合操演和演习

3.1 第个船员每月至少应参加一次弃船演习和一次消防演

习。若有多于25%的船员在上一个月没有参加该特定船上的弃船和消防演习,则应在船舶驶离港口后的24h内举行该两项演习。主管机关可以接受其它安排,但这些安排至少应等同于无法实施此种做法的那些类别的船舶的安排。

3.2 在从事非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应在旅客上船后24h内举行旅客集合操演。应向旅客讲授救生衣的用法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行动。在该次集合后如仅有为数不多的旅客在某个港口上船,则只需提请这些旅客注意第8.2条和第8.4条要求的应急须知而无需举行另一次集合操演。

3.3 在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上,在船舶驶离后如未举行旅客集合操演,则应请旅客注意第8.2条和第8.4条要求的应急须知。

3.4 每次弃船演习应包括:

.1 使用第6.4.2条要求的警报系统将旅客和船员召集到集合站并确保他们知道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弃船命令;

.2 向集合站报到并准备执行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

.3 检查旅客和船员的穿着是否合适;

.4 检查是否正确地穿好救生衣;

.5 在完成任何必要的降放准备工作后,至少降下一艘救生艇;

.6 起动并操作救生艇发动机;

.7 操作降放救生筏使用的吊柱。

3.5 在可行时,应按本条之3.4.5要求,在各次演习中降下不同的救生艇。

3.6 每条救生艇至少每3个月应在弃船演习中带着指定的操作船员被降放并在水中开动。如果从事短程国际航行的船舶因其港口靠泊装置和营运方式而不能在某舷降放救生艇,则主管机关可以允许此种船舶不在该舷降放救生艇。但是,所有此种救生艇,每3个月应至少降下一次,每年应至少降放水中一次。

3.7 在合理和可行时,救助艇但不包括兼作救助艇的救生艇,每月应带着指定的船员被降放并在水上进行操纵。在所有情况下,每3个月至少按此要求进行一次。

3.8 如果救生艇和救助艇的降放演习系在船舶前进时进行,因其涉及危险,此种演习只应在有遮蔽的水域并且要在对此种演习有经验的驾驶员监督下进行。

3.9 在每次弃船演习中应检查供集合和弃船使用的应急照明。

3.10 每一消防演习应包括:

.1 向集合站报到并为在第8.3条要求的应变部署表中规定的任务做准备工作;

.2 起动消防泵,至少使用两个要求的喷嘴,检查该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的工作状况;

.3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它个人救助设备;

.4 检查有关的通信设备;

.5 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挡板的运作;

.6 检查为随后的弃船所做的必要安排。

3.11 在计划消防演习时应根据船型和货物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下的习惯做法。

3.12 演习中使用过的设备应立即恢复到完好的工作状况;演习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应尽快修复。

3.13 在可行时,应按真正出现紧急情况那样进行演习。

4 船上培训和指导

4.1 在新船员上船后,应在不迟于两个星期内就如何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船上救生设备和船上消防设备给予船上培训和指导。但是,如果船舶的船员是定期轮换的,则此种培训应在船员第一次上船后不迟于两个星期内进行。每次指导应涉及船舶救生和消防的不同方面;但在任何2个月的期限内,应涉及到该船的所有救生和消防设备。

4.2 每一船员均应得到指导;指导应包括但不一定局限于:

.1 船舶气胀式救生筏的操作和使用;

.2 低温受冻、低温受冻急救和其它有关的急救程序问题;

.3 在恶劣天气和恶劣海况中使用该船救生设备所必需的特别指导;

.4 消防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4.3 有关如何使用吊柱降放的救生筏的船上培训,应在不超过4个月的间隔期中在每艘装有此种设备的船上举行。凡可行时,此种培训应包括救生筏的充气和降下。此种救生筏可以是仅供培训使用的、不作为船舶救生设备组成部分的专用救生筏。此种救生筏应做有明显标志。

5 记录

举行集合的日期、弃船演习和消防演习的详细情况、其它的救生设备演习和船上培训,应在主管机关可能做出规定的日志上做出记录。如果在指定时间内未举行全面的集合操演、演习或培训,则应在日志中做出记录,写明所举行的集合操演、演习或培训的细节和范围。”

第Ⅴ章 航行安全

第17条 引航员软梯和引航员机械升降器本条的现有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

“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a)适用范围

(i)航行中可能使用引航员的船舶应配备引航员登离船装置。

(ii)在1994年1月1日或以后安装的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设备和装置,应符合本条要求并充分考虑到本组织通过的标准。

(iii)在1994年1月1日前配备的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设备和装置,至少应符合在该日期前实施的第17条的要求并充分考虑到在该日期前本组织通过的标准。

(iv)在1994年1月1日后予以替换的设备和装置,在合理和可行时,应符合本条的要求。

(b)通则

(i)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所有装置均应有效地达到使引航员安全登船和离船的目的。装置应保持干净,得到适当的维修和存放;应定期检查,保证它们的使用安全。它们仅应用于人员的登船和离船。

(ii)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安装和引航员的登船和离船,应由带有与驾驶台进行联系的通讯装置的负责的驾驶员进行监督。他还应做出安排,护送引航员经由安全通道前往和离开驾驶台。应向安装和操作任何机械设备的人员就要采用安全程序进行指导;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c)登离船装置

(i)应配备能使引航员从任一船舷安全登船和离船的装置。

(ii)在从海平面至船舶的入口或出口位置的距离超过9m的所有船上,在欲将舷梯或机械式引航员升降器或其它同样安全和方便的装置与引航员软梯一起供引航员登船或离船时,船舶应在每舷均应装有此种设备,除非该设备能移动供任一船舷使用。

(iii)应使用下列任一装置提供安全和方便的船舶入口或出口:

(1)引航员软梯。其所需爬高不超过1.5m,离水面高度不超过9m;其位置和紧固应做到:

(aa)避开船舶的任何可能的排放口;

(bb)在船舶平行船中体的长度范围内,可行时,在船舶的船中半长范围内;

(cc)每一梯阶均牢固地靠在船舷上;在护舷木等结构部件妨碍本规定的执行时,应做出使主管机关满意的特别安排,以保证人员能安全登船和离船;

(dd)引航员软梯的单根长度应能从船舶的入口或出口点抵及水中;应为所有的装载状况和船舶纵倾及为15度的不利横倾留出充分的余量;安全加固点、卸扣和系索至少应与扶手索的强度相同。

(2)每当水面至船舶入口点的距离超过9m时,与引航员软梯一起使用的舷梯,或其它同样安全和方便的装置。舷梯应安装在朝向船尾的位置上。在使用时,舷梯的下端应牢固地靠在船舶平行船中体长度范围内的舷边;在可行时,应牢固地靠在船中半长范围内的船舷■■■避开所有的排放口;或

(3)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其位置应在船舶平行船中体长度的范围内;可行时应在船舶的船中半长范围内;应避开所有的排放口。

(d)船舶甲板入口

应配备装置确保在引航员软梯的上端或任何舷梯或其它设施的上端与船舶的甲板之间有安全、方便和无障碍的通道供任何人员登船和离船。该处的此种通道应由下列装置提供:

(i)在栏杆或舷墙中的门。应配有适当的扶手;

(ii)舷墙梯。应装有在其底部附近及在更高位置上牢固地固定在船舶结构上的两根扶手支柱。

(e)舷门

供引航员登离船使用的舷门不应朝外开。

(f)引航员机械升降器

(i)引航员机械升降器及其辅助设备应是主管机关核准的型号。引航员升降器应设计成象活动梯一样工作,供一人在船舷升降;或象平台一样工作,供一人或多人在船舷升降。其设计和构造应保证引航员能安全地登船和离船,包括从升降器到甲板和从甲板到升降器的安全通道,此种通道应由有扶栏可靠保护的平台直接构成。

(ii)应配备有效的手动装置,降下或带回所载人员;该装置应保持待用状况,供没有电源时使用。

(iii)升降器应牢固地系着在船舶结构上。系着不应仅依靠船舶的舷梯扶手。应在船舶的每一舷为活动式升降器提供适当和牢固的系着点。

(iv)如果在升降器位置的通道上装有外护舷材,则此种外护舷材应切割至升降器可以靠在船舷上工作。

(v)引航员软梯应装在升降器的附近并可供立即使用,做到在升降器行程的任何位置上均可使用。引航员软梯应能从自身的进入船舶位置伸至海平面。

(vi)船舷处降下升降器的位置应做出标志。

(vii)应为活动式升降器配备适当的、有保护的贮藏位置。天气极冷时,为避免结冰危险,只应在即将使用前才装上活动式升降器。

(g)有关设备

(i)在传送人员时,手头应备有立即可供使用的下列有关设备:

(1)如果引航员有此要求:两根扶手绳,直径不应小于28mm,牢固地紧固在船上;

(2)带有自亮灯的救生圈;

(3)撇缆。

(ii)在本条之(d)有此要求时,应配备支柱和舷墙梯。

(h)照明

应配备适当照明,照亮舷外的登离船装置、甲板上人员登船和离船的位置和引航员机械升降器的控制装置。

第Ⅵ章

第Ⅵ章的标题和文字用下文替代:货物运输

A部分 通则

第1条 适用范围

1 本章适用于因其对船舶或船上人员的特别危害而需在本规则所适用的一切船舶上及吨位小于500总吨的船舶上采取特别预防措施的货物的运输(不包括散装液体、散装气体或其它各章作出规定的那些方面的运输)。但是,对于吨位小于500总吨的船舶,如果主管机关认为,因航行的遮蔽性和条件,应用本章A部分和B部分的任何具体要求是不合理的和不必要的,则主管机关可采取能够保证这些船舶所需安全的其它有效措施。

2 为对本章A部分和B部分的规定作出补充,每一缔约国政府应保证提供有关货物及其积载和紧固的适当资料,并特别说明此种货物的安全运输所必需的预防措施。

第2条 货物资料

1 发货人应在装货前及早向船长或其代理提供关于该货物的适当资料,以便能够实施此种货物的适当积载和安全运输所必需的预防措施。此种资料应在货物装船前以书面方式和适当的运输单据加以确认。

2 货物资料应包括:

.1 对于杂货和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中运输的货物:对货物、货物或货物成组运输器具的毛重和货物的任何有关特性的一般陈述;

.2 对于散装货物:关于货物积载因数的资料、平舱程序和,如为浓缩物或可以液化的其它货物,以证书形式出现的有关货物的含水量及其可运水份限度的额外资料;

.3 对于未按第Ⅶ/2条规定分类但具有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性质的散装货物:除上述各项要求的资料外,还应有关于其化学性质的资料。

3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装船前,发货人应确保此种器具的毛重与运输单据中声明的毛重是一致的。

第3条 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

1 在运输可能释放有害或易燃气体或可能在货物处所中造成氧气耗竭的散装货物时,应提供用以测量空气中有毒或易燃气体浓度或氧气浓度的仪表及其详细的使用说明书。此种仪表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主管机关应采取措施,保证船员受到使用此种仪表的培训。

第4条 船上使用杀虫剂

在船上使用杀虫剂时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尤其是为熏舱而使用杀虫剂。

第5条 积载和紧固

1 在甲板上和甲板下运输的货物和货物成组运输器具,在可行时,其积载和紧固应做到能在航行全过程中防止对船舶和船上人员的损害或危险并防止货物的落水灭失。

2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中装载的货物,其在器具中的装箱和紧固应做到能在整个航程中防止对船舶和船上人员的损害或危险。

3 在重货或异常外形尺寸货物的装船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船舶结构性损害,在整个航程中保持适当稳性。

4 在货物成组运输器具在滚装船上的装货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预防措施,尤其是对此种船上和货物容器上的紧固装置以及紧固位置和系绳的强度。

5 集装箱的装载不应超过《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规定的安全核准牌上注明的最大总重量。

B部分 谷物以外的其它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

第6条 装运的可接受性

1 在散装货物装船前,船长应得到有关船舶稳性和有关标准装船条件货物分布的综合资料。提供此种资料的方法,应使主管机关满意。

2 浓缩物或可以液化的其它货物只有在其实际含水量小于其可运水份限度时才应被接受装船。但是,如果做出了使主管机关满意的安全布置,确保在货物移动时有足够的稳性而且船舶具有适当的结构完整性,则即使其含水量超过了上述限度,仍可接受此种浓缩物和其它货物装船。

3 非属按第Ⅶ/2条规定作出分类的货物但具有可以造成潜在危害的化学性质的散装货物,在装船之前,应为其安全运输采取特别的预防措施。

第7条 散装货物的积载

1 为了减少货物移动的风险,确保在航行全过程中保持适当的稳性,如必要,在装船和平舱时,应使散装货物在货物处所的整个范围内达到合理的水平度。

2 在二层舱中装散装货物时,如果装船资料指出,如此种二层舱口开着会使船底结构的应力达到不能接受的程度,则应关闭舱口。货物在平舱时应达到合理的水平度并应延伸至二层舱的整个范围,或用有足够强度的附加纵向隔板加以固定。应遵守二层舱的负荷容量,保证不使甲板结构过量负载。

C部分 谷物运输

第8条 定义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在本部分中:

1 “《国际谷物规则》”系指海上安全委员会以MSC.23(59)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谷物安全运输规则》。该规定可由本组织作出修正,但此种修正案应按本公约第Ⅷ条有关适用于除第Ⅰ章外的附则的修正程序的规定被通过、生效和实施。

2 “谷物”一词包括小麦、玉蜀黍(苞米)、燕麦、稞麦、大麦、大米、豆类、种子以及由其加工的与谷物在自然状态下具有相同特点的制成品。

第9条 对谷物运输船舶的要求

1 运输谷物的货船,除应符合本条的任何其它适用要求外,还应符合《国际谷物规则》的要求并应持有该规则要求的许可证。就本条而言,该规则的要求应视为强制性的。

2 在船长未使主管机关或代表主管机关的装货港的缔约国政府确信船舶在提议的装载条件下符合《国际谷物规则》的要求之前,没有此种证件的船舶不得装谷物。”

第Ⅶ章 危险货物运输

第5条 证件本条之3的现有条文用下列3、4、和5替代:

3 负责在货物集装箱或车辆中装危险货物的人员,应出示经签署的集装箱装箱证书或车辆装车声明,其中写明:成组货物运输器具中的货物已得到正确的装填和紧固并符合一切适用的运输要求。此种证书或声明可与本条之2中所述的证件结合在一起。

4 如有充分理由怀疑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或车辆不符合本条之2或3的要求,或者,如果没有集装箱装箱证书或车辆装车声明,则此种货物集装箱或车辆不应被接受发运。

5 运输危险货物的每一船舶应有特别的清单或舱单,按第2条规定的分类,列出船上的危险货物及其位置。按照类别标明并列出船上所有危险货物位置的详细的积载图,可用以代替此种特别清单或舱单。在船舶驶离前应向港口国当局指定的人员或组织提供其中某一证件的副本。”

在第7条后加上下列新的第7—1条:

“第7—1条 危险货物事故的报告

1 在发生了包装的危险货物从船上落入海中灭失或可能灭失的事故时,船长或负责该船的其他人应立即将此种事故的详细情况尽可能最充分地向最近的沿海国报告。这种报告应根据本组织通过的指南和总原则作出。

2 在本条之1中所述的船舶被遗弃时,或在从此种船上发出的报告不完整或得不到时,该船的所有人、承租人、管理人或经营人或这些人的代表应在可能的最充分的范围承担本条对船长规定的义务。”